关于发放清明节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3-30浏览次数:10

各基层分会:

为体现公司党委对广大教职工的亲切关怀,确保工会福利政策更好地惠及广大会员职工,结合院工会2023年教职工集体福利计划安排,经过询价采购,在清明节前夕为教职工发放集体福利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发放范围

公司在职工会会员

二、发放产品

大连韩伟养鸡有限公司咯咯哒富硒鸡蛋(鸡蛋券),每人40斤(5/张,共8张),鸡蛋券有效期至2024228日。

三、领取地点

鑫利市场西北角老董日杂店内(瓦房店市彩虹桥桥南)

四、领取时间

请各单位(部门)安排负责人员于330日下午2:00到工会(办公楼306室)领取鸡蛋券。

四、发放要求

1. 按照省总工会规范工会经费财务管理要求,发放集体福利必须附教职工本人实名制签字。请各单位、各部门高度重视,确保按照实际人数、实名领取、实名签字。

2. 各单位(部门)发放后,领取表签字单于47日(周五)下班前务必返回院工会。

联系人:姜霞  

工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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